江苏今年“专转本”3月25日报名5月11日考试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报名工作将于3月25日至31日进行。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

据悉,报名者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拟报考考生将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推荐学校还将对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是否符合“选拔计划”中接收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5月11日,具体安排为:9:00 11:00考英语、日语,13:00 15:0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16:00 17:30考计算机基础。

考生报考类别分别为文科类、理工科类、艺术类、英语类、日语类等五类。考试科目分别是:文科类和艺术类考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理工科类考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英语类考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日语类考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考生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得跨门类报考。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于5月27日开始,分两个阶段进行。录取工作实行“接收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接收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由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凡在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专转本”,一经查实,取消该校选拔或接收“专转本”学生的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

据悉,“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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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8-2-25 已被阅读: 次